茅箭区202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茅箭区202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为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按照省市关于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我区2025年政府采购的主要工作是:
一、切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鄂财采发[2023]10号)规定,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工作要求,督促预算单位进一步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负总责,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纪法意识和专业水平。
二、规范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一是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督促各单位及时公开2025年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意向,要求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二是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告。督促各单位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并公告政府采购合同,鼓励通过完善内部流程进一步缩短合同签订和公告期限。三是及时解除合同预警。要求各单位定期查看“湖北政府采购网”“合同预警”栏目,确保及时消除合同预警信息。
三、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落实国务院、财政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工作要求,聚焦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综合运用“湖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等系统平台,加强政府采购在线监管。畅通政府采购投诉渠道,依法依规处理投诉案件。
四、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
通过提高价格扣除比例、免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实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等措施,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依托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发挥“政采贷”政策功能,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政采贷”线上融资;督促全区预算单位按照相关比例和标准,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并完成采购任务;认真落实节能环保产品强制、优先采购政策,按照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的要求,落实好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政策。
五、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保障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严格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要求,督促采购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禁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二是积极落实预付款制度。鼓励采购人对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三是加快合同资金支付。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并按照合同约定,在履约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资金。
十堰市茅箭区财政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