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财政局关于强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防范合同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9发布单位:英山县财政局来源: | 阅读次数:

关于强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

防范合同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近年来,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文件提出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政府采购领域“重程序、轻结果”的倾向得到有效遏制,采购绩效不断提升。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杜绝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识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相关规定,供应商将所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的,或者将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属于转包。供应商将所中标(成交)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内容和分包供应商信息,且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分包的,或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的,或者分包供应商再次分包的,属于违法分包。

   二、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强化履约验收管理

   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加强对供应商履约过程的监督管理,经常检查项目现场,确保实际施工或服务方与采购合同约定一致。对于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项目,采购人可依法委托专业机构实施监理,确保合同履行合法合规、安全可控。

   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有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并书面报告英山县财政局

   三、科学确定采购需求和方案,防范转包和违法分包

   采购人应当科学合理地细化项目实施要求,对于大型、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确需多个供应商协同完成的,可以综合运用以下方式:

   (一)合理设置采购需求。采购人应当围绕项目目标,清晰、规范、准确地设置包含所有技术与商务要求的采购需求,在设置资格条件和资质等级时,须严格契合项目实际需要,杜绝脱离需求的“违规加码”行为。

   (二)合理划分采购包。采购人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合理划分项目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项目的单个或全部采购包进行投标(响应)。各采购包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分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该采购包合同对采购人承担责任。

   (三)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响应)。采购人事先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允许合法分包。采购人事先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分包内容仅限于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拟在中标(成交)后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内容以及分包供应商信息。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内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分包供应商就分包内容承担责任。

   四、加大监管力度,协同管理政府采购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英山县财政局将加强同纪检监察、审计、住建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在政府采购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涉及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分别移交相应职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同时,强化采购人责任倒查,对未履行监管义务的单位将上报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强化合同主体公开,鼓励社会监督

   项目存在联合体中标(成交)或合同分包情形的,采购人在公开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所有联合体成员、分包供应商名单,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政府采购项目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有权向英山县财政反映,我局将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权限依法进行查处。


 

 

                           英山县财政局        

2025年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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