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财政局关于填报2025年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留份额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 号)要求,为准确掌握各预算单位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请各单位填报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情况和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2025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一)填报方法
1.由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经办岗”人员在“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栏-“登录”-“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管理”-“操作手册”下载-“编辑”-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填报-保存-提交。
2.由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核岗”人员登录“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菜单,进行审核,完成公告发布。
3.“湖北政府采购网”登录账号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登录账号相同,使用“F”开头新账号登录操作,初始密码为“Ac@$12685”,自行更改密码后单独管理,若账号或密码丢失,请联系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进行重置。
(二)填报时间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2025年度网上填报工作。
(三)填报要求
1.各预算单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填报的公告数据,应与本单位2025年决算公开的数据一致。对未达到规定的预留比例的,应当就主要原因和改进措施等方面作出说明,加盖公章后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2.市直各主管预算单位汇总本部门数据,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2025年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实际执行情况表”(附件1)电子表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二、填报2026年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一)填报时间
各预算单位根据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确定本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填报“2026年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计划表”(附件2)。各主管预算单位汇总本部门数据,并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电子表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二)填报比例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三、相关要求
1.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政策执行情况的统筹指导和管理督促,组织做好报告和公开工作,并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目标纳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情况作为预算绩效评价范围。
2.各主管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审核把关,每年通过部门决算向市财政局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等信息要合规、真实、准确。
3.市财政局将对各预算单位通过部门决算报告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以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未报、漏报、错报的预算单位进行通报,确保政府釆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制度落到实处。
四、联系方式
报送联系人:吴祎凡,联系电话:0710-6325619;报送方式:政务平台(财政局备注政府采购股)或QQ 邮箱:3677245046@qq.com。
附件:1.2025年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实际执行情况表
2.2026年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计划表
枣阳市财政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