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南干渠游园管理处南干渠游园秩序维护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420107-2025-00799
二、合同名称:南干渠游园秩序维护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WHTH-202402-00150
四、项目名称:南干渠游园秩序维护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青山区南干渠游园管理处
2.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南干渠游园管理处
3.联 系 方 式:027-86857305
4.供应商(乙方):武汉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3号
6.联 系 方 式:159729281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日常管理:1、严格执勤、认真巡查,并做好日常巡查记录。禁止非机动车及宠物入园。
2、按照《武汉市文明城市规范》要求,对游客自行车入园、携犬入园、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游园行为进行劝阻。
3、按照《武汉市公园噪音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游园锻炼区域音量进行控制,对噪音扰民现象及时进行劝阻。
4、及时制止占道经营,无照从事经营、兜售物品、散印刷品广告的活动;劝阻乞讨行为。
5、做好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等大型迎检及其他突击性迎检保障工作。
6、禁止无关车辆入园;严禁垃圾、渣土等倒入游园。
7、对在非运动区城开展运动活动而影响园区内正常秩序的行为进行管制劝说。
8、对占用绿地、牵绳挂物、损绿、毁绿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向绿化执法部门进行报案。
9、保障游园水域周边正常秩序,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10、保障游园日常安全秩序,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2、服务要求:
(一)园区内安全管理
1、负责对全园实行7:00—21:30两班制不间断的监控与巡查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以确保游园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环境。
2、负责游园管理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植物的安全保障及协助治安事件处置工作。
3、负责游客安全保障和引导,提示游客保管好钱物和贵重物品,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及时采取可行措施,协助防止盗、抢案件发生。
4、乙方值守区域内甲方财物出现丢失、损坏,如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恢复;由于不可抗力等其它原因造成的(老化及自然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防火与消防管理
1、乙方负责做好园区的防火工作,要及时发现与消除火灾隐患,如发生火警,应迅速组织扑救和疏散人员,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报告游园保卫科及总值班。
2、建立日常巡检制度,要求每日对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每月对全园进行综合检查,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行为,及时清除遗留火种,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保证园区无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消防设施有异常和其他隐患情况,要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3、服务期限:1年
4、服务地点:南干渠游园
七、验收日期:2026-03-03
八、验收组成员:桂玉军、郑宇、常波
九、验收意见:合格,按合同要求完成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