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与公开2024年度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及2025年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通知
关于填报与公开2024年度政府采购面向
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及2025年
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份额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宜昌市财政局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2〕2号)和《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问题解答〉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请各预算单位认真组织完成本单位2024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及2025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2024年度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一)填报方法
1.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经办岗人员进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 ,在业务系统登录模块“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后台管理系统”—“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管理”,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填报。
2.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核岗人员登录至“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审核”,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后完成公告发布。
3.填报2024年度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1)。
4.“湖北政府采购网”新登录账号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登录账号相同,初始密码:Aa111111,密码单独管理。
(二)填报时间和要求
1.各预算单位于2025年4月25日前,完成2024年度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网上填报,并将统计表盖章扫描报送至规定邮箱。此项工作为常态化要求,各预算单位每年度均应及时填报并公告上年度采购情况。
2.各预算单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填报的预留项目执行数据应与本部门决算公开的政府采购数据一致,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应予说明并留存备查。
二、填报2025年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一)填报时间
各预算单位根据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后的数据统筹确定本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填报2025年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计划统计表(附件2),并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统计表盖章扫描报送至规定邮箱。
(二)填报比例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
2.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预留该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三)填报及公开要求
1.2025年政府采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情形,且须向县财政局提供评估报告说明(随统计表一并报送)。
2.政府采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应随采购项目意向公开一并公告(在意向公开备注栏注明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和比例)。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7-5821284;报送邮箱:515552716@qq.com。
附件:1、2024年度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
2、2025年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计划统计表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