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4年度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的通知
区属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填报工作,现就填报2024年度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各预算单位负责组织做好本部门及所属系统内预算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填报工作,填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预留选项、预留比例、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以及相关合同链接等。
二、填报方法
(一)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完成“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填报工作。
(二)预算单位经办人员登录“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管理”→下载“操作手册”→“2024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编辑”,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填报。
(三)预算单位审核人员登录“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审核”,对经办人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完成公告发布。
(四)预算单位经办岗和审核岗人员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的登录账号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采购系统登录账号相同,若登录账号及密码未更新,可联系区财政局采购办进行重置。
三、填报时间
请各预算单位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的网上填报及公告工作。以后每年度均应及时填报并公告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各预算单位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告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的执行数据,原则上应当与本单位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采购系统中的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备案数据一致。执行情况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以备监督检查。
(二)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对本部门、本系统填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职责,确保信息真实、数据准确。
(三)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情况已被省财政厅列为政府采购绩效考核指标,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区财政局将对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的预算单位适时进行通报。
区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68865212
青山区财政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