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9发布单位:梁子湖区财政局来源: | 阅读次数:

梁子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将对集中采购机构2024年度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现将考核内容及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监督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监督考核方式

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书面审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 二)监督考核内容

1.2024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情况、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采购目录的完成情况,是否按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 是否合理合法,接受采购人委托完成其他采购情况等。

3.业务操作情况。包括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编制、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信息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开评标现场组织、采购结果确定等各环节的规范程度。

4.内部管理情况。包括内部管理监督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岗位工作纪律要求,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管理操作环节是否权责明确,是否建立内部监督制约体系;从业人员是否遵守有关法律、规章制度;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学习培训是否开展;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是否齐全、及时。

5.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是否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采 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是否公平公 正对待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是否取消等情况。

6.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廉洁自律制度规定,是否有接受礼品、礼金、宴请、旅游、报销费用等各种不廉洁行为。

7.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的运行情况。

8.续查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三)抽查范围

2024年度代理的采购项目档案。

(四)抽查数量

不少于代理项目总数的30%(全年代理不足十个的项目全部检查)。

、监督考核步骤与时间

( 一)自查阶段(6月10日- 6月17日)。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检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监督考核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填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4年度代理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将自查报告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4年度代理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报送梁子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办公室。

(二)书面审查阶段(6月10日—6月20日)。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的自查报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随机抽查规定数量的项目,对项目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三)现场检查阶段(6月23日- 6月27日)。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情况、有关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情况、项目档案资料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制作并确认检查工作底稿。

(四)情况汇总与意见反馈阶段(6月30日—7月11日)。 财政部门对年度监督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集中采购机构。

()汇总报告阶段(7月18日前)。财政部门形成本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报告。

、监督考核要求

要高度重视检查考核工作,组织专人做好迎检工作。依照监督考核事项内容,全面梳理全年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积极配合现场检查考核工作。

要按照考核时间及考核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情况形成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梁子湖区财政局;现场抽查阶段应及时提供监督考核所需文件档案、数据报表及有关材料,配合现场考核。整改阶段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升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发挥代理行业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切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联系人:政府采购股   联系电话:027-60699976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4年度代理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鄂州市梁子湖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