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提高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 助力企业纾困减负

发布日期:2025-05-29发布单位:远安县财政局来源: |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远安县财政局多措并举推进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制度改革,将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比例提升至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5%,今年以来已有17个项目实现新政落地,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制度先行夯实政策基础。远安财政局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代理项目全流程工作环节的清单提示》,明确要求采购合同中必须载明不低于45%的预付款比例,并通过"培训+演练"模式强化政策落实。5月15日组织全县122家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员开展专题培训,系统讲解政策要点及电子化系统操作流程,确保新政精准落地。

数智监管强化过程管控。依托"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智化监管系统",建立"双线审核"机制,通过线上智能筛查与线下台账跟踪相结合,对采购文件、合同进行双重把关。目前已累计退回6份未达预付款比例要求的文件,备案通过的17个项目平均预付款比例达48%,最高达到60%。

督查考评形成长效机制。今年3-4月开展的专项督查中,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3预算单位50个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督促整改3起未标明预付款的合同问题。同步将预付款执行情况纳入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体系,通过《远安县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推动预算单位在项目验收后及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县财政局采购办负责人表示,提高预付款比例既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的具体实践,也是优化政府采购生态的创新举措。下一步将持续完善"制度约束+技术监管+绩效考评"的全链条管理体系,让政策红利更快更好惠及市场主体,为打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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