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化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专业化发展,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结合我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工作实际,现就2025年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登记,并在秭归县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监督检查的依据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
(二)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对代理机构2024年执业情况及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三、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时间从2025年6月开始,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报送阶段(2025年6月27日至7月14日)
被抽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要求向县财政局报送《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附件1),并对县财政局抽取的项目对照《检查资料清单》(附件2)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评审记录、合同文本等,并对抽检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查报告应详细说明自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连同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在7月14日前一并报送报送县财政局采购办(县财政局607办公室);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5年7月15日至7月30日)
县财政局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主要涉及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现场监督检查阶段(2025年7月31日至9月10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组进一步到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沟通,核实书面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四)延伸核查阶段(2025年9月11日至10月15日)
县财政局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 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五)处理处罚阶段(2025年10月16日至11月5日)
县财政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代理机构符合《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记分情形进行记分考核。
(六)总结报告阶段(2025年11月6日至12月9日)
县财政局编制完成工作报告,并将报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四、工作要求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认识,及时、准确、全面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确保监督检查质量。
联系人:杨宇凡,联系电话:0717-2888050。
附件:1.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2.检查资料清单
秭归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