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关于组织实施第一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第一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项目的通知
各专班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争取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落地见效,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根据《十堰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方案》(十财采发〔2025〕97号)要求,拟推进第一批政策实施项目落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政策实施意义
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建筑品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聚焦医院、学校、办公楼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为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支撑。
二、明确推进要求,压实全流程管理责任
(一)加快项目实施
本次公布的第一批政策实施项目共19个(详见附件),涵盖医院、学校、办公楼、保障性住房等领域。项目单位要认真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十堰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方案》及专班责任分工,在项目立项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履约验收、资金结算阶段全流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要指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探索实施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绿色建材成本。
(二)建立动态机制
专班成员单位及县(市、区)财政局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新增项目报送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纳入实施清单,实行“成熟一个、纳入一个”。对因规划调整等原因无法实施的项目,项目单位需提交书面说明,经领导小组批准后退出清单。
(三)做好政策督导
以清单式管理为抓手,形成“清单定项、流程管控、责任到人”的闭环推进机制。市财政局负责建立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工作台账;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清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和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台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梳理制定绿色建材配套支持政策,建立政策清单、绿色建材骨干企业培育和重点产品推广工作台账。各单位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相关清单、台账报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组织保障,凝聚工作合力
(一)强化领导统筹
各县(市、区)财政局须参照成立工作专班,于2025年6月底前将专班名单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全市工作调度会,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以强有力的领导确保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推进工作,争取第一批政策实施项目全部达到绿色建材应用标准,为全市建筑领域绿色转型树立标杆。
(二)加强考核监督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联合成立督查组,对项目推进进度、成效实施“双评估”。按季度评估项目开工率、绿色建材采购率等指标;每年开展综合评估,重点评估绿色建材使用率(必选类100%达标、可选类不低于40%)、建筑节能率等核心指标。评估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推进滞后的项目,统一上报市政府督查室督办。
(三)营造舆论氛围
各单位需通过政务网站、媒体平台等渠道,宣传绿色建材政策成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县市区及专班成员应深入项目单位及现场,认真开展政策宣传及调研,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努力调度各方工作积极性。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市政府采购办,8102791;邮箱:hbsycgb@163.com
附件:十堰市第一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项目清单
十堰市财政局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0日
十堰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印发